Monday, October 22, 2012

李奧貝納集團執行長黃麗燕:讓客戶和我在一起,不必花腦筋

摘自http://www.managertoday.com.tw/?p=17361

(採訪 / 林文玲、陳芳毓,撰文 / 陳芳毓,編輯 / 陳清稱,攝影 / 賀大新,全文未完,
本文取材自《經理人月刊》2012年10月號)

台灣李奧貝納集團董事長黃麗燕


黃麗燕
李奧貝納集團(台灣)執行長。銘傳五專部(現改制為銘傳大學)觀光科畢業。曾任嬌生祕書暨行政督導、迪士尼大中華區市場總監。2001年加入李奧貝納擔任副總,2012年升任集團執行長。
李奧貝納(Leo Burnett)廣告公司
成立於1935年,全球員工超過8000人。李奧貝納集團(台灣)成立於1984年,包含上奇廣告、陽獅廣告。主要客戶有寶僑(P&G)、家樂福、麥當勞、中華汽車、海尼根等。


黃麗燕很不同。她的不同,不在條件的不足,也不在戲劇性的出人頭地,而是自在的態度。因為,這些在她心裡都不是最重要的,她心中的第一順位,只有客戶。

黃麗燕用「紀律」熱愛客戶,超乎常理。全球的李奧貝納,只有台灣用罰款來禁止同仁消費客戶的競爭品牌;不可以批評客戶;如果同仁無法愛他服務的客戶,便調任其他單位。黃麗燕從不在乎廣告有沒有得獎,但把客戶市占率年年提升,當作自己的KPI。

她珍惜每個得來不易的客戶:「客戶給我錢賺,如果沒達成目標,我會很羞愧!」

我們盡量不比稿,是因為很重視服務舊客戶,當你和舊客戶一起成長,客戶就不會遺棄你;如果你只在乎廣告有沒有得獎,客戶就會想,「我的業績又沒有起色,乾脆把你換掉!」最後只好一天到晚比稿來爭取新客戶。

我們賣的不是創意、不是服務,是消費者對品牌採取的行動。

我不在乎從評審那邊得獎,我只想在消費者心中得獎,我們要讓消費者看到廣告時,想的不是「這個廣告好好看,但到底在賣什麼?」而是「麥當勞(McDonald’s)的蛋捲冰淇淋好好吃,我現在就要吃!」

說到做到!

我不是賣創意、也不是賣服務,而是賣給客戶的最終成果,幫他達成營運目標。

我們只經營一件事,就是客戶信任。

我常講一個手機的案例。一支智慧型手機,今年賣1萬5000元;但明年你願意花多少錢?3000元都不到!那麼,如果你今年做的事跟去年一樣,為什麼要加薪?所以,每天都要確保比昨天好一點點,只要一點點!把簡單的事做到極致,就不得了了!

我常問自己,「公司有了我有什麼差別?」我最大的貢獻,應該就是每天都抱著危機意識在過日子;我每天都不斷檢視自己,「我的價值在哪裡?」「我現在的價值,明年還有用嗎?」我不想像這支手機一樣!

很多同事會抱怨,「客戶很不合理!」我就會告訴他,「這個世界上沒有一件事是合理的,差別只不過是在合你的理,或是合他的理。」

我從來沒想過「客戶是否永遠是對的」,我只會想「客戶要什麼」。因為當你去想對或錯的時候,就已經淪為情緒了。我跟客戶不談「情緒」,只談「感情」。

要打從心底喜歡這個客戶!

我也不允許任何同仁罵客戶。我會告訴他,「你賺人家的錢,但背後又罵他,不覺得很丟臉嗎?」

其實,假做真時假亦真,如果你一直想「我真的愛他我真的愛他」,最後,你就會愛上他了!所以,用競爭對手的商品,我一定罰!很簡單,如果我是客戶,我為什麼要讓你賺我的錢、去買別人的東西來跟我競爭?如果你心裡覺得別人比較好吃,但你做廣告卻要說「麥當勞比較好」,這是不可能的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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